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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7    点击:[] 次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现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和省高校纪工委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五一”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申以下要求:

1、全校各级党员干部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请吃或吃请,不得搞变相的公款吃喝,不得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送用公款支付的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含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及涉赌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奢侈浪费以及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2、全校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自觉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做到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履行请销假制度,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及时上报。

全校党员、干部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仍停留在“不敢”阶段,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纪委监察处要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抽调党办、院办、组织、人事等部门干部,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校内外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坚持“一案双查”,完善督办、通报、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

举 报 电 话: 0358-2274212(纪委监察处)

举报电子邮箱:llxyjwb@163.com

中共吕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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