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高校纪工委《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6]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极易反弹,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一是强化党纪学习。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以及学校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熟知《通知》中明确的“8个方面”内容,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使纪律、规矩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管好班子和身边人。认真研究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零违纪”。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元旦春节期间,纪委监察处将会同有关部门于2017年1月1日至2月12日在全校范围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问题“零容忍”,实行“一案双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同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狠刹各种歪风邪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请各单位于2017年2月6日将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发送至纪委邮箱(llxyjwb@163.com)。
联 系 人:张玉兰
联系电话:0358-2274212
附件:山西省高校纪工委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