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
2017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党员干部文明过节、廉洁过节,现将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组《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7〕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7〕43号)
中共吕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