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校党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二、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
清明节期间,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要求,发挥模范作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问题;要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不在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要开展文明祭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传导责任压力,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强化教职工纪律规矩意识,深化教育、监督检查,将践行节日期间廉洁纪律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检验,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形成“头雁效应”,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四、强化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力度,坚持从严执纪、从快查处,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举报电话:0358-2274212
举报邮箱:llxyjwb@163.com
中共吕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