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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点击:[] 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又逢我校新生开学准备时间,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倡导全校节俭文明过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我校“两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纪律教育和自查自纠

(一)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谈话提醒、专题会议、警示教育等方式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育工作,严明纪律规定,大力营造崇尚节俭的节日氛围。

(二)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部署,紧密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中央制止餐饮浪费的相关精神和省纪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内容,重点聚焦以下问题,开展纪律教育,严明纪律红线。

1、公务接待、商务宴请、食堂运行中违规公款消费和用餐中餐饮浪费的问题;

2、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接受宴请或旅游安排的问题;

3、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规避监督的消费场所的问题;

4、疫情防控及保障复工复产、脱贫攻坚落实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5、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规定,不报告或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地的问题;

6、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的问题;

7、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同学会的问题。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各部门要对照以上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应及时报送校纪委。

二、强化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一)相关职能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党委办、院长办、后勤处、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应结合部门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对经费使用、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方面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校纪委反馈。

(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采取约谈提醒、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疫情防控工作、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执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轻微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3582274212    

举报邮箱:llxyjwb@163.com      

中共吕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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