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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0    点击:[] 次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进一步加强各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实际行动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按照校党委关于清廉学校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材料汇编》(以下简称《警示教育读本》)中收集了2022年中央、地方、高校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和典型问题。《警示教育读本》是各二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教材之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通过复印、轮流借阅等方式将发放到每一个党支部,并督促各党支部认真组织每名党员、干部进行学习。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

各二级党组织充分利用《警示教育读本》中收集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和问题,同时结合“吕院清风”微信群推送的典型案例,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参观警示教育展等形式,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各自业务工作以案说纪,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党员、干部要从案例中对照反省,深刻反思,谈感受、谈不足、谈警醒,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职责,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精心组织警示教育相关工作,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二)各二级党组织要把警示当镜子,别当故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警示教育活动,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警戒线、师德师风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教书育人的风向标。

(三)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协助并督促二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季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季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韩雪涛,全年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请于2024年元月10日前报送。



中共吕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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