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院纪函【2025】2号
各党总支,各院系,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严的基调加强纪律建设,健全完善处级、科级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吕梁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吕院纪字【2022】4号)要求,校纪委将开展我校2025年处级、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本次填报对象分首次填写和更新填报两类:
(一)首次填报的人员范围:
1.2024年1月1日之后新晋升的处级、科级党政领导干部;
2.未填报过2024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的处级、科级党政领导干部;
(二)更新填报的人员范围:除首次填报人员之外的全部处级、科级党政领导干部。
二、填报说明
(一)首次填报:
1.领导干部应如实填报廉政档案涉及的有关事项,填报时,如无此类事项的,请在相应空格处填写“无”。
2.某一事项内容较多在表格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表中“个人工作简历”栏,从大学毕业后开始填写,填写格式为:某年某月—某年某月某大学学习;某年某月—某年某月毕业待安排;如2014.9-2019.7山西大学学习。
注意:时间必须连续,如有外出进修学习或挂职锻炼,请在相应年限内详细说明,具体见表内格式要求。
4.表中“受奖惩情况”栏,填写格式为:获奖时间+发证单位+获奖名称(只填个人荣获的省级以上荣誉),具体见表内格式要求。
5.表中“近三年考核情况”栏,处级干部填写组织部年度考核结果,科级干部填写人事处绩效考核结果,具体见表内格式要求。
6.表中“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是指直系亲属,包括丈夫或妻子、父母、儿子和儿媳妇、女儿和女婿等,必须填写这些亲属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如亲属已故,在“身份证号”一栏下填“已故”即可。
(二)更新填报:
2024年1月1日首次填报后至2025年1月1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中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工作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主要关系、受奖惩、近三年考核等情况,仅在有变化的栏目内按照实际变化情况予以更新填报。
三、填报要求
1.领导干部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廉政档案信息填报前需认真阅读廉政档案“填写说明”,廉政档案封面、本人承诺、本人签名处务必由本人手写签字确认,其余信息、内容可手写或计算机打印。
3.廉政档案信息涉及内容如有随时间变化情况,填报时间截止2025年1月1日之前。
4.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见附件)相关资料表格需自行下载、双面打印、装订。
5.属于更新填写的人员,只需将封面页、内容有变化页和签名页交回。
6.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填写完毕后,可自行密封标明填报人单位及姓名,由所在单位集中报送至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弘瞻楼428办公室),报送时间截止2025年4月3日。
四、纪律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的填报工作。
2.领导干部要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3.校纪委将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如在日常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敷衍了事、隐瞒不报、故意漏报等问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联系人:韩雪涛
附件: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
中共吕梁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