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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4-06    点击:[] 次

 吕院纪字[2023]4号

为促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维护本部门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档案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管理工作在校纪委的领导下进行,由纪委综合办公室牵头组织,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协同学校档案馆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部门各工作人员都有收集归档材料的责任与义务,平时应做好所负责工作相关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和保管工作,为年度归档工作打好基础。

二、本部门材料的归档主要范围包括: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与本校有关的文件;本校纪检监察工作相关制度文件;纪委办发文件;党风廉政建设材料;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材料;廉政回复材料;部门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重要统计报表;会议记录;纪委全会相关材料;群众来信、来访及调查处理情况材料:反映工作业绩、重要活动的媒体报道及典型经验材料等。

三、档案材料的收集要求齐全完整、应收尽收。材料收集应从工作之初开展,贯穿整个工作全过程。应归档的材料要完整保留,并在分类、排序等初步整理后进行归档。

(一)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大量文件材料,应归档其中具有历史凭证价值和工作查考价值的部分。

(二)归档材料必须是相关工作中直接产生的原始材料。在归档过程中,不可涂改归档材料(发现证据瑕疵要求当事人修正的除外)。

(三)重复的材料原则上应剔除。

四、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整理办法及要求是:

(一)文件(包括正式发文和其他归档材料)定稿如果是计算机打印的,并且没有修改笔迹,与正本内容一致,只将文头纸或者领导签字的一页附在正本之后归档;

(二)已实现办公自动化,将印出的纸质文件加盖印章存档;

(三)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包括各版本)与纸质文件标引一致,并存入档案数据库;

(四)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容易退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五)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整理,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整理,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整理;跨年度的计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整理;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整理;若是计划、总结在同一文件,应视文件内容的主次来确定整理年度;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整理;合同性文件放在签字年度整理;各类案件材料在结案年度整理;

(六)将归档文件装入档案盒,并认真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各项;

五、整理好的归档文件可以按照年度——保管期限或保管期限——年度等方法进行分类。归档文件数量不多的单位可以直接按照年度进行分类。分类方法应保持稳定。

六、档案管理人应根据内容和载体的不同,对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分类应保持前后一致,具有稳定性。

七、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在离职前将本人保管的档案数量和状况交待清楚。

八、档案保密
  (一)坚决贯彻执行《档案法》,实行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开发档案综合利用。
  (二)档案一般不得带出综合办公室,特殊情况时,须经纪委副书记书面同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复印、复制、摘抄档案材料。
  (三)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亲友谈论档案中的机密,不得用电话、计算机媒介泄露档案内容。

九、档案借阅
  (一)借阅档案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
  (二)借阅文件须经纪委副书记批准,由档案人员查找。
  (三)涉密文件借阅应经纪委书记审批。借阅时不得将保密文件带至《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地方,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严防泄密。

(四)借阅人不得在档案上加注、涂改、勾抹、折页,不得将档案弄脏、撕毁,不准转借他人。
  (五)查档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密、失密。保密性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需复印要经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六)借阅人员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当面认真检查无误后,方可撤销借阅手续。

                                                                                          

                                                                  纪委办公室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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